学校篇 | 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安置形式有哪些?
- 发布人:Lisijin
- 时间:202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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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症儿童教育的安置对象为: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有特殊教育需要的本市户籍儿童少年或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以及学习障碍、情绪与行为障碍特殊儿童少年。孤独症儿童残疾类别属于精神残疾符合安置对象条件。安置形式有: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办学点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康复机构或儿童福利机构接纳等。孤独症儿童根据自身能力和家长意愿可参照此安置形式进行安置。
文章摘自:泉州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