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人:林呈河
- 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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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电梯维保项目,要求供应商负责学校内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人工费、税费、运费等及其他履行本项目所需的相关年检费用,保证学校电梯正常运行。
二、技术要求
★(一)电梯日常维保维修服务方式
1、清包:免费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和劳务及100元以下配件,不提供更换电梯零部件及相关的电梯工程或技术改造(包含但不限于楼层变更设置、电梯技术升级等所有的技术变更设置和升级,但采购人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或电梯规范修改造成的升级改造除外)。
2、成交人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定期维保并提供每天24小时应急维修服务,确保电梯及时维护并随时处置故障。要求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要求维修的最长停机时间为72个小时。
3、发生电梯部件损坏(按合同约定为确需采购人自费项目的)时,坚持先维修,后收费的原则,经采购人确认之后,第一时间更换部件,以保证电梯正常运行;两台联动电梯同时出现重大故障时,紧急抢修并首先保证其中一台电梯能正常运行。
4、成交人所提供的零部件须为原厂或原厂认可且需经采购人确认并符合相关规定及标准的合格产品。
??5、成交人在维保期间,由于采购人实际所需维保电梯数量有变动(减少或增加维保电梯数),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成交人不得提出索赔或拒绝纳入服务范围。
6、成交人在服务期满后,若采购人确有需要延长服务期限,成交人应积极响应,维保费用及服务要求等按原合同实施。
★(二)纳入本次招标项目的电梯型号及数量
序号 |
梯号 |
品 牌 |
控制方式 |
载重(KG) |
层/站/门 |
使用年限 |
安装地点 |
1 |
科技楼 |
日立 |
集选 |
825 |
5 |
10 |
科技楼西南角 |
2 |
2号公寓 |
富士达 |
集选 |
1050 |
6 |
10 |
2号公寓东南角 |
3 |
北校区L1 |
西继迅达 |
并联 |
1350 |
6 |
5 |
职业教育大楼大门左侧 |
4 |
北校区L2 |
西继迅达 |
并联 |
1350 |
6 |
5 |
职业教育大楼大门左侧 |
5 |
培蕾幼儿园 |
韦伯 |
并联 |
1000 |
4 |
1 |
教学楼西北角 |
备注:电梯数合计为5台。培蕾幼儿园电梯还在免保期,免保期至2023年11月,维保期从2023年11月至本项目合同结束。维保期限为合同生效后一年(2023年1月1日零点起至2023年12月31日24点结束)。本项目最高报价不得超过20680元。
(三)维保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项目提供维保服务的方式:清包(服务供 应商需提供维保所需工具、劳务以及100元以下电梯零部件)。
★2、服务标准:
2.1、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T5002-2017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2.3、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2002
★3、检验标准:
3.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7001-2009?
以上2-3的标准不论有无年代号,均以最新有效版本为准。
4、成交人应指派受过专业培训的具有《特种设备操作维修资格证》的技术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进行设备保养和服务,本项目维保负责人应具备5年以上(含5年)电梯行业维保项目经验,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时,中标方应在20分钟内实施紧急救援,如因救援不及时引发的任何事故或纠纷事件全部由中标方负责(包括赔偿等费用)。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中标方应在最短时间内实施抢修,因维修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设备损失或人员伤害,其损失(包括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成交人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垃圾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
6、成交人必须派员每月至少两次正常维保巡查,每此巡查做好巡查记录,每次巡查内容包含电梯运行情况、机房、轿厢等各组成部分卫生及机房内设空调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应急故障的处理方案。根据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和中标方的工艺要求对电梯进行系统调整、润滑,并在条件需要的情况下免费对正常损坏和磨损设备、部件进行修理和更换,所更换的零部件应为同型号或优于原质量等级的。
7、成交人维保时应检查所有的钢丝绳,以保持设备足够安全和所有曵引钢丝绳张力平衡。定期对设备进行润滑和加油,油料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成交人配合采购人参与当地政府质检部门按照国家相关安全标准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在年检前对所有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通过年检,年检费由采购单位承担,因年检不合格产生的复检费由成交人承担。
9、采购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配备数量符合要求的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件的人员(或委托物业公司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成交人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有权检查受成交人委派为采购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维保服务人员服从采购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维保服务人员,有权要求成交人更换维保服务人员。
10、根据采购单位电梯的故障统计记录,中标方应至少每季度一次提出故障分析报告。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11、中标方每次维护后,需请发包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当场验证完好正常后,签字确认,并记录在案。并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或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
12、响应时间:
12.1、保证在接到故障或事故报警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维修的最长停机时间为72个小时。
12.2、对电梯困人事故,需在到场后10分钟内将乘客从轿厢内救出。
12.3、对一般故障须在60分钟内修复;对于非常见故障及其他重大维修,为了不影响运行造成停梯,要求成交人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确认,迅速更换备件修复电梯,如是特殊备件或进口件而暂未到货,用非原装配件临时代替的,应采购人同意,方可使用,但必须确保安全,原装配件到货后立即更换;对于非常见故障及其他重大维修停机时间不得超过72个小时。
13、故障次数:成交人需承诺合同包电梯每月故障率(电梯发生故障次数除以维保合同内电梯数乘以百分百)不得超过20%,单部电梯每月故障需控制在2次内(人为因素及外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4、电梯困人:
(1)电梯困人事故率(人为因素及外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超过2次/每梯每年。
(2)电梯困人造成原因由采购人或由采购人指 定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
15、处罚措施:
15.1、维保人员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向用户索取小费或加班费等,发现其向用户索取小费或加班费等情况,每次按其索取费用的3倍金额进行处罚;
15.2、维修的最长停机时间为72个小时(从维保人员抵达现场处理的时间开始起算),超时按200元/天扣款,不足一天按一天算;
15.3、因成交人维保不到位、维保人员操作不当等维保原因造成困人事故,视情节严重程度,采购方有权扣除至少1个月总维保费用且有权要求更换维保人员乃至解除维保合同,电梯困人造成原因由采购人或由采购人指 定第三方权威机构认定;
15.4、以上罚款扣除均由合同维保费用中单列扣除。
16、考核管理办法:
16.1、采购人将成立项目检查考核小组,采取日常抽查和季度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考核,确定工作质量标准和分值。日常抽查不设频次,集中检查每季度至少举行一次。集中检查由学校电梯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检查时不得提前通知。
16.2、考核计分办法采用百分制,每季度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参考附件《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电梯维保采购项目电梯维保考核标准》。
16.3、考核及付款原则
16.3.1、评分≥90分的为优秀按合同及时付款;
16.3.2、评分80(含)-90分(不含)的为良好,按合同的95%付款;
16.3.3、评分70(含)-80分(不含)的为合格,按合同的90%付款;
16.3.4、评分60(含)-70分(不含)的为不合格,按合同的60%付款。
16.3.5、评分低于60分(不含)的为服务质量严重不合格,取消当季度维保费的支付,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3.6、年度内季度考核2次(包含)分数低于70分的视为服务质量严重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6.3.7、以上核定付款金额不包括当季《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电梯维保采购项目电梯维保考核标准》中扣款金额,即扣款金额在核定付款金额的基础上再行扣除。
17、在采购人在大型活动期间应安排维保人员进行现场值守,及时发现并处理电梯存在的问题。
18、成交人负责联系电梯生产厂家提供编程、解码等技术服务。
19、保证零部件质量和技术保障及时到位,若电梯出现故障,成交人应首先以最短时间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发现电梯事故隐患及时通知成交人,共同找出处理解决故障的方法。
20、配合质监部门做好电梯安全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21、成交人因电梯维护工作问题或工作失误造成电梯损坏及由此产生的人身伤害赔偿、电梯维修费等由成交人承担,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成交人承担。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梯故障或损坏,成交人有责任负责及时将其修复或更换,使电梯恢复安全、正常运行。
22、电梯保养人员要固定、并且维保技术过硬,遵守职业道德。成交人应明确日常维护保养中现场作业的维保技术人员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和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须加盖聘用单位印章)等信息报采购人备案;如发现维修人员不遵守操作规程或做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采购人有权要求对维保人员进行调离并消除影响。成交人技术人员在日常维护保养作业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相关制度。供 应商须作出书面承诺。
23、在维保合同结束一个月前,成交人对电梯免费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试验,保证无因维修维护保养的原因造成不合格项目存在,并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详细的电梯工作报告。在新的维保队伍进场后排查发现为成交人维修维护保养的原因造成不合格项目,须无条件进行免费整改到位。
24、最迟在电梯年度检验届满前一个月,做好年度自行检查与维保工作,按要求填写好电梯年度自检报告。
三、商务条件
1、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北路362号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交付条件:验收通过
4、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验收要求: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B11/418)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保记录。 |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服务费用分2期支付,每完成6个月服务,支付合同总价的二分之一。 |
???四、评标方式:
???报价最低者为中标服务商。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拆封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9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暂定为2022年11月25日10时;
(三)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四层接待室。
????六、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及递交地点:
(一)询价响应文件应包含如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对照参数出具的报价文件盖章密封。
4.递交地点:将报价材料盖章密封送达或邮寄到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北路362号);
七、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13489180998
温馨提示:报价时附报价表及供应商营业资格证书(均盖章)
????????????????????????????????????????????????????????????????????????泉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022年11月18日